論文通過借鑒我國法哲學界關于權利理論的研究成果和稅法學基礎理論,以尊重公民權利,限制公權力的憲政基調,對納稅人權利在科學和規(guī)范的層面上進行研究。以憲政為研究視角,借鑒“新憲政論”的觀點、西方“財政立憲主義”理論與我國當前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拓展了對納稅人權利的研究視野。提出納稅人權利是一個“權利束”,從權利體系的完整性考慮,具體論述了納稅人的憲法性權利、稅收基本法和稅法上的權利。從提升納稅人權利位階,實現限制公權,指出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物質基礎絕大部分來源于廣大納稅人繳納的稅款,是政府在用納稅人的錢為納稅人辦事。為實現社會正義,維護征納雙方公平的法律地位,在立法、執(zhí)法和司法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國納稅人權利保障制度的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