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內容包括商法和經濟法。在2007年的司法考試中,商法占到48分,經濟法占到40分,合計達到88分。從題型來看,商法、經濟法涉及司法考試的每一種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以及案例分析題,都有其身影。依此,考生可以確定商法和經濟法的復習方法與精力投放程度。商法以企業(yè)法為重心,即《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個人獨資企業(yè)法》、《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和《企業(yè)破產法》。企業(yè)法實質上是組織法,組織體的成立、運作和機構組成是其主要的著眼點?!豆痉ā肥瞧渲械暮诵牟糠?,只有該法每年都會考核案例分析題,分數(shù)最多,本書也用最大的篇幅來分析該法?!逗匣锲髽I(yè)法》、《企業(yè)破產法》和《保險法》地位相當,雖然具有一定的理論難度,但因其與公眾生活關系密切,理解起來較為容易。《票據(jù)法》則晦澀難懂,為便于讀者理解,本書特意舉了很多實例進行講解,相信能使讀者茅塞頓開?!逗I谭ā房梢哉f是商法中投入產出比最低的一個,內容多、理論深、分數(shù)少。本書去粗取精,用最簡練的筆墨捕捉其中最重要的考點,相信能使讀者大大松一口氣,最大程度地減輕負擔。該法與國際經濟法中的許多制度有密切聯(lián)系,讀者可對照學習。整體而言,無論從知識點還是考點的分布來看,商法部分都比較集中,盡管學習過程中要不斷進行理論分析,但因為主要都是實體性規(guī)范,考生在重點把握的基礎上得高分并不算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