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臺灣大學法律學士。理律法律事務所執(zhí)行合伙人兼執(zhí)行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臺北歐洲學校董事長、政治大學兼任教授、中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及中國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財經法專題講座、浙江大學法學院及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是一位長期投入法學教育、法制建設的教育工作者。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首任秘書長,并曾以紅十字會秘書長的身份,為兩岸交流破冰,簽署歷史性的兩岸協(xié)議——“金門協(xié)議”。是一位關心兩岸問題的自由主義、和平主義者。作者長期擔任紅十字會志工,現(xiàn)為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積極投入人道服務、國際援助工作,關心人權議題及弱勢團體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