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學》是高等法學教育本科生系列教材之一,并且屬于國家教育部確定的法學專業(yè)十四門主干課程的使用教材。為了適應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改革的發(fā)展需要,提高本科生的教學質量,2006年12月我們編寫了這本《民事訴訟法學》教材。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審判監(jiān)督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作出部分修改,我們及時對本教材進行了第二次修訂。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這是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典自1991年4月9日正式頒布后的第二次修正,修改和增加的條文有80多處。從內容上看,新增加規(guī)定了誠實信用原則、公益訴訟制度、小額訴訟制度、第三人撤銷訴訟制度、先行調解制度、專家輔助人制度、訴前證據保全制度、程序轉換、民事訴訟法與人民調解法的銜接、檢察監(jiān)督方式等。為進一步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維護司法公正,此次修改民事訴訟法,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對原民事訴訟法作了以下補充與完善:起訴和受理程序;開庭前準備程序;第二審程序;簡易程序;保全制度;送達制度;裁判文書公開制度;當事人舉證制度;檢察監(jiān)督范圍和抗訴程序;申請再審期限和再審審級;再審案件的中止執(zhí)行;執(zhí)行程序和訴訟代理人的范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