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我國第一部全國性統(tǒng)一的企業(yè)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試行)》,這無疑是我國立法史上一個深具意義的大事件。從此,“破產”、“失業(yè)”等字眼闖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而對于企業(yè)而言,在遭遇可能“破產”之情勢時,便多了一個公平有序地退出市場的程序性機制。 本書站在學術專著的高度把握教材應當包含的內容,既體現學術專著的品位,又要有別于專著而反映出教材的體系化特點;既兼顧作為學位課程的理論素養(yǎng)的訓練,又注重知識點和原理的全面?zhèn)魇凇T趯Υ龂鴥攘⒎ㄅc國外立法內容的關系方面,立足于國內法,適當穿插國外法的相關原理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