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概念進入人文學術(shù),很快便顯示廣泛的輻射性。這本身就可以被視為一個重要的當代思想事件。按照一些西方學者的說法:“事件”的概念是當代法國哲學家阿蘭·巴丟(Allan Badiou)的獨特貢獻,因為正是其論文《存在與事件》(L’Etre et L'euenemenl,1988),以完全不同的邏輯”詳盡地探討了……一組本質(zhì)問題”。對于“事件”的關注,幾乎可以見當代人文學術(shù)的一個角落。恰如齊澤克所說:“今天的哲學景觀”所能產(chǎn)生的任何影響,都是“一個事件的影響”。而如果說海德格爾、德里達、哈貝馬斯、保羅·利科、巴丟或許也包括齊澤克本人,這一系列最重要的思想者都會從不同的角度涉及“事件”的問題,那么“事件”究竟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