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把反對腐敗作為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重大任務,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營造公平正義與和諧穩(wěn)定的良好社會氛圍,作為實現國家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fā)展的必然要求,始終堅持不懈地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經過不斷的實踐,總結形成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zhàn)略方針,并提出了一整套清晰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思路和舉措。六中全會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對反腐倡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必須把思想認識統(tǒng)一到六中全會精神上來,深刻認識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和重要保障,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決策和部署落到實處,不斷取得新的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