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史》作為研究生教材,力圖符合研究生教育的特點,按專題講授,體系簡明,條理清晰,重點突出。作者均學養(yǎng)深厚,術有專攻,保證了本書內容的專而深,詳而精。全書語言流暢,表述準確到位,能給讀者帶來閱讀樂趣?!段鞣椒墒贰酚袆e于傳統(tǒng)外國法制史教材,正如書名所示,本書內容上未列入巴比倫、希臘、羅馬、伊斯蘭等古代、中世紀的東西方國家,只闡述英、美、法、德、日、俄六個主要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的產生、發(fā)展和演變規(guī)律;選擇的國家雖然不多,但因其極具代表性,已能反映出西方法律發(fā)展的概貌與主要規(guī)律;這樣也使主題、內涵更為豐富和深刻,除有關各國部門法的闡述外,更深入探討各國司法制度及法律教育制度。相信讀者可從《西方法律史》中感受并理解西方法律發(fā)展史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