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工作原則
第四條 政府職責
第五條 主管部門
第六條 宣傳教育
第七條 科學推廣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jié)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登記制度
第九條 申請登記證明及受理
第十條 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 車牌號的使用規(guī)定
第十二條 特殊情況登記
第十三條 安檢
第十四條 強制服廢制度
第十五條 標志和示警燈的使用
第十六條 禁止行為
第十七條 強制保險
第十八條 非機動車的登記
第二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 駕駛證
第二十條 駕駛培訓
第二十一條 上路前檢查
第二十二條 安全、文明駕駛
第二十三條 駕駛證審檢制度
第二十四條 累積記分制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 道路交通信號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
第二十七條 鐵路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 交通設施的保護
第二十九條 安全防范
第三十條 修復補救措施
第三十一條 不得非法占道
第三十二條 施工要求
第三十三條 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 人行橫道及盲道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右行
第三十六條 分道通行
第三十七條 專用車道的使用
第三十八條 通行原則
第三十九條 交通限制的提前公告
第四十條 交通管制的條件
第四十一條 法律授權
第二節(jié) 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 車速
第四十三條 安全車距及禁止超車情形
第四十四條 減速行駛木
第四十五條 超車限制
第四十六條 鐵路道口行駛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 避讓行人
第四十八條 載物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 核定載人量女
第五十條 載客限制
第五十一條 安全帶及頭盔
第五十二條 排除故障
第五十三條 優(yōu)先通行權之一
第五十四條 優(yōu)先通行權之二
第五十五條 拖拉機通行規(guī)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停放
第三節(jié) 非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
第五十七條 非機動車行駛規(guī)定
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限制
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停放
第六十條 駕馭畜力車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 行人行走規(guī)則
第六十二條 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
第六十三條 妨礙道路交通安全行為
第六十四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保護
第六十五條 通過鐵路道口規(guī)定
第六十六條 禁帶危險物品乘車
第五節(jié)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guī)定
第六十七條 禁入高速公路的規(guī)定及高速限速
第六十八條 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處理
第六十九條 禁止攔截高速公路行駛車輛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交通事故的現場處理
第七十一條 事故逃逸
第七十二條 事故處理措施
第七十三條 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七十四條 事故賠償爭議
第七十五條 搶救費用
第七十六條 交通事故的賠償原則
第七十七條 道路外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六章 執(zhí)法監(jiān)督
第七十八條 交警培訓
第七十九條 管理原則
第八十條 警容警紀
第八十一條 工本費
第八十二條 罰款決定與收繳分離女
第八十三條 回避
第八十四條 執(zhí)法監(jiān)督
第八十五條 社會監(jiān)督
第八十六條 罰款指標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現場處罰
第八十八條 處罰種類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規(guī)
……
第八章 附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