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是與百姓日常出行息息相關的一部法律,是保證交通安全的基本準則。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實施,國務院頒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而因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數額問題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兜缆方煌ò踩ā烦鳛榻痪瘓?zhí)法的基本準則外,主要用于解決道路交通中可能發(fā)生的以下糾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糾紛等。當發(fā)生交通事故人身、財產賠償糾紛及保險理賠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自己協(xié)商或接受交通部門的調解處理;二是到法院訴訟,法院會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作出裁判。另,本書中標有圈的部分,系編者為了幫助讀者理舜道路交通法律條文所增加的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