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理案件活動中,司法人員將一般性法律規(guī)定適用于具體案件而得出判決或裁定結論的過程,亦即法律適用的過程,是運用法律推理的過程,主要體現為對判決或裁定結論的闡釋和論證。法律推理的運用,不但是一種創(chuàng)造性的法律實踐活動,同時也是一種體現思維藝術或技巧的智力活動。因此,司法人員在辦理案件中是否善于運用法律推理以及運用的水平如何,是衡量其業(yè)務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日益完善和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對司法人員的業(yè)務素質有著更高的要求,因而對法律推理的研究也愈來愈引起人們的重視,研究法律推理的專題性論著頻頻問世。然而,也正如眾多學者所指出的那樣,法律推理滲透于立法、執(zhí)法、司法、甚至公民的守法等法律實踐和認識活動中,而且對法律推理的研究可以是不同的角度和層次:有法哲學角度的,有訴訟法學角度的,當然也還有從邏輯角度的。本書就只是從邏輯(但絕不是單純的形式邏輯)的角度,對法律適用階段法律推理(即司法推理)的構建及其相關問題作出的一點探索,關注的不是其理論層面而只是技術層面的邏輯問題;當然,這也只不過是一種探索嘗試而已。本書課題的研究,有幸被列入 “重慶市‘九五’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并獲資助,不過,研究工作并非自1998年批準立項時起,而是前期成果的深化和展開。它源自《審判邏輯簡論》(雍琦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并且是在 《審判邏輯導論)(雍琦主編,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沒有前期的這些成果作基礎,本項目不可能在這較短時間內完成。在本書寫作中,金承光和姚榮茂兩位副教授除承擔了主要的編寫任務外,還幾乎包攬了與完成本課題相關的許多事務性工作。本書除得力于他們二位的辛勤勞作外,還得益于我校1987年以來的歷屆訴訟邏輯研究生,他們在校學習期間閱讀了國內外不少相關論著,為本課題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資料信息;他們對相關一些問題的思索和研究所得,也融于本書之中。盡管本書若從其前期成果的研究起算,迄今已逾十載,但是,如何從邏輯角度研究和總結構建法律推理中帶有思維方法意義的問題,終究還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新課題。由于難覓可供借鑒的現成資料,加之作者實踐經驗欠缺,因此,本書不免存在許多不如人意之處;令我們略感欣慰的是,它同前期成果相比,終究在原有基礎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我們真誠地希望得到法學界與邏輯學界更多學者、廣大的司法工作者的批評指正。本書的出版,得到司法部原法學教材編輯部總編沈忠俊先生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雍 琦2002年11月于西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