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研究法》和《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是梁啟超多年研究歷史的治學積累,他自己在《中國歷史研究法自序》中說:“蓄志此業(yè),逾二十年?!比绻麖?901年《中國史敘論》刊布算起,到此書的發(fā)表,也“逾二十年”了。梁啟超涉獵東西方史學著作,結合中國史書的過去和現(xiàn)狀,系統(tǒng)整理,專門講演,條分縷析,言簡意賅,有理論,有方法,有例證,有判斷?!吨袊鴼v史研究法》及其《補編》,不愧是中國近代史學的名著。其中很多治學經驗,至今仍有重要參考價值。但是,在這二十余年間,中國社會發(fā)生深刻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梁啟超的思想也有遞遭變化。他在編完《中國歷史研究法》時,已謂:二十年間,“所積叢殘之稿,亦既盈尺,顧不敢自信,不以問諸世”。此書出版不久,又作了“修補及修正”,說是“當我著《歷史研究法》時,為這個問題(按指歷史的因果關系)著實惱亂我的頭腦。我對于史的因果很懷疑,我又不敢撥棄他?!椰F(xiàn)在回看這篇舊著,覺得有點可笑。既說‘以因果規(guī)律馭歷史不可能而且有害’,何以又說‘不談因果斷斷不可’?我那時候的病根,因為認定因果規(guī)律是科學萬不容缺的屬性,不敢碰他,所以有這種矛盾不徹底的見解”。如果說,梁啟超原來承認“因果律”,還是承認歷史的發(fā)展是有規(guī)律可尋的,而現(xiàn)在卻是拋棄“因果律”,對過去的史學主張發(fā)生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