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在專家與服務接受者問的契約關系中,因信息不對稱,服務接受者及相關第三人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醫(yī)療事故責任糾紛中患者所處地位即為顯例,而通過對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的全面深入研究,將有利于健全國內專家民事責任制度中對專家服務接受者及相關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保障機制。改革開放后,國內市場經濟發(fā)展,各行各業(yè)專家隨著其在社會生活各方面所起重大作用的日益彰顯,其在各專業(yè)領域內所具優(yōu)勢與權威也日益膨脹,單純職業(yè)道德自律與行業(yè)規(guī)范限制已遠不能制約專家從業(yè)中屢屢出現(xiàn)的不當行為,其重要原因在于國內民事法律中對專家民事責任鮮有規(guī)范且不全面、不系統(tǒng);而由于社會分工細密,現(xiàn)代市場經濟已邁人知識經濟時代,當今市場各交易行為其實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專家所提供的各類專業(yè)服務;專家早已滲透到市場交易的各類行為中,而且由于專家所處的優(yōu)勢與權威地位,專家行為對市場其他交易行為有重要示范效應;因此,對專家行為的規(guī)范,很大程度就是對整個市場交易行為的凈化。我國目前正處于制定民法典的歷史進程中,制定一部先進科學、全面系統(tǒng)的民法典對國內社會進步的意義毋庸贅述,而專家民事責任制度屬現(xiàn)代很多國家民事責任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內未來民法典中應否納入該制度,應涉及哪些內容,具體規(guī)范該如何設計,這些均將成為本書的研究重點。而現(xiàn)今追究專家責任的訴訟案件越來越多,司法人員在處理這些糾紛時面臨諸多難題,如何種行業(yè)的何類人員可被列入“專家”行列,專家在從業(yè)行為中應承擔何種高于普通人之義務,如何確立專家責任的歸責原則,如何認定專家責任的構成要件,專家責任的具體承擔形式應包含哪些,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時,第三人該如何認定,專家對第三人應承擔何種責任,諸如此類問題籠罩在解決專家民事責任糾紛的司法實踐活動中,本書擬通過相關研討與論證,對上述問題嘗試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專家民事責任的基礎在于專家與服務接受者間的契約關系,故對其研究將不可避免地深入到現(xiàn)代契約法的諸多理論;從侵權法學角度分析,專家侵權行為是一項特殊侵權行為,對專家侵權行為及相應的專家侵權責任展開深入理論研究,可豐富國內侵權行為法學的研究內容,完善其研究體系;隨著侵權責任日益向違約責任的滲透,有關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已成為民法學研究的一個重大問題,而專家民事責任能為研究者提供在此問題上展開深入細致研究的典型個案;凸顯對弱者的保護是現(xiàn)代法治的重要特征,民事法學中關于弱者保護的理論研究正進一步深入,而專家在本書研究中亦被列入在相關專業(yè)領域掌握充分信息與資源的強勢群體,而服務接受者則是信息缺乏及相關資源短缺的弱勢群體。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專家民事責任已成為西方法學界關注的前沿課題。日本學者成立了專家民事責任研究會,就專家的義務、專家民事責任的性質等問題展開了全面深入討論;德國學者圍繞著是否應以債務不履行的合同責任去修正其侵權行為法的狹隘性,著重研討專家作為信息提供者對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的責任問題;法國學者圍繞著專家民事責任的法理(性質)展開研究,認為專家民事責任既非侵權責任,亦非契約責任,而是作為第三法理的職業(yè)責任。同時,法國學者將專家民事責任問題拓展到廣泛的國際間共同的法律制度的開發(fā)的國際課題研究中,將有關服務提供者責任的歐盟指令案的動向納入專家民事責任研究的視野之內。在英美法中,有關專家的民事責任問題通常以“專家過失”為主題進行討論,專家民事責任主要是被作為過失侵權來對待,其中美國就將專家民事責任作為其侵權行為法中的一個領域——不當執(zhí)業(yè)行為法的規(guī)范對象。目前國內關于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的理論與立法研究已取得一定成就。其理論研究可被粗略歸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對國外專家民事責任問題研究成果的介紹;第二階段是對專家民事責任的初步全面研究;第三階段是對各領域專家民事責任的專門研究,主要集中在醫(yī)療領域的醫(yī)療事故責任、注冊會計師領域的注冊會計師責任;第四階段是對專家民事責任的進一步深入研究,目前一些法學院的碩士學位論文已反映出該趨勢。在國內民法典起草及大討論中,人大法工委提交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中未提及專家民事責任問題;由梁慧星主持的《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的侵權行為法建議稿、徐國棟先生主持的“綠色民法典”、麻昌華先生侵權行為法建議稿雖均提及專家民事責任制度,可是各稿對其在民法典中的位置、具體制度設計都不盡一致。但目前國內關于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的理論與立法研究尚存在一些缺陷,如對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的研究仍停留在表層,有關該制度得以確立的深厚的現(xiàn)代政治、經濟、文化背景與法哲學觀念基礎的研究尚未展開;專家民事責任制度本身存在一衍變進程,而目前國內對該過程尚欠缺全面研究;缺乏關于西方各國專家民事責任制度較為全面的比較研究;對專家民事責任的一些基礎性問題,如專家及專家領域的界定、專家民事責任的性質、專家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專家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專家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不同領域專家民事責任的特殊性等,仍需進一步深入研究;對專家民事責任的民事立法研究還需進一步加強;對專家民事責任糾紛的司法解決機制的研究也才起步,需結合實踐進行深入研究。正是基于上述對“我國專家民事責任制度”選題實踐價值與理論意義的思考,基于對該選題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的認識,在借鑒國內外已有相關研究成果基礎上,我們對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的理論基礎、基本制度、該制度在國內未來民法典中構建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及具體制度設計、國內典型專家行業(yè)的專家民事責任制度、國內專家民事責任糾紛解決機制等問題嘗試展開了一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