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遠流長的西方法學,是人類文明史的一顆璀璨明珠,無論是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還是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無論是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還是龐德的社會控制論,無不閃爍著西方法治文明的燦爛光輝。在歷史長河中不斷涌現(xiàn)的西方法學思潮與流派正是這種文明的生動體現(xiàn)?!段鞣椒▽W思潮與流派》叢書在國內第一次全景式展現(xiàn)西方各法學思潮與流派的主張、源流與發(fā)展,為人們了解西方法學思潮與流派提供了全新的讀本。《分析法學》是其中的一冊,重要向您闡述分析法學這門學科的構成體系、發(fā)展歷程及其代表人物。產生于19世紀上半葉的分析法學,是19世紀西方最有影響力的法學流派之一。分析法學強調法學研究的對象為實在法,即對現(xiàn)行法律規(guī)范進行實證研究;通過對法律規(guī)則、法律規(guī)范或者法律制度的邏輯分析和語言分析,形成法律的一般概念、原理和體系。分析法學把道德排除在法學研究范圍之外,也不顧及法律在具體應用中的千差萬別,認為惡法和良法都是法。但作為一種法學研究方法,分析法學一直延續(xù)至今,對后世產生了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