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荀子禮學置于先秦時期廣闊的思想文化背景之下,從哲學層面全面解析荀子禮學的內容、結構和體系。本書認為荀子禮學以禮的價值說明為思維的起點,以禮以解“弊”的諸子批判為終點;荀子禮學包括禮之價值論、禮之發(fā)生論、禮之本質論、禮為人本論、禮之認識論、禮樂同構論、隆禮重法論、禮以解“弊”論等內容。在禮的價值論方面,荀子用禮是先王之道、諸侯治國之道、宇宙主宰,以及禮矯性養(yǎng)欲、規(guī)范行為,證明禮的政治價值、人生價值和形上價值。在禮的發(fā)生論方面,荀子通過天人相分的論證,否定了禮與天的聯(lián)系;并由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證明了禮因“欲”生和禮為“分”生;此外,荀子還探討了具體的禮的制作問題。在禮的本質論方面,荀子判定禮主要是政治制度,兼具道德規(guī)范和宇宙之道等雙重屬性。在禮為人之本質論方面,荀子以有禮與無禮作為人物之別的標準,以言行是否合禮作為圣人與凡人的區(qū)別,以是否實踐禮作為社會等級重構的依據(jù),但是,荀子卻無法化解人性與人的本質問的對立。在禮的認識論方面,荀子視禮為認識對象,以禮有可知性和人有認知能力證明知禮的可能性,以心靈為知禮的物質器官,并限定知禮主體為圣人和君子。在禮樂同構論方面,荀子從禮的角度觀察樂,得出禮樂同功、同源、效法對象相同,禮之“別”決定樂之“和”的結論。在隆禮重法論方面,荀子援法入禮,并用政治層面的禮法并重和理論層面的禮尊法卑重新規(guī)劃二者的關系。在禮以解“弊”論方面,荀子以禮為標準批判荀子,指出諸子之“弊”在于違背禮樂。最后,本書還略論荀子禮學在荀子哲學中居于核心地位,荀子禮學是先秦儒學禮學與先秦諸子禮學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