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大綱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人事部審定。二 本大綱根據《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制定,是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惟一依據,不再另行編寫考試輔導教材。三 本大綱要求應試人員在已掌握相關基本知識和會計業(yè)務處理能力的基礎上,突出重要性和實用性,強調對經濟活動中較為復雜的會計業(yè)務及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判斷,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為加強經濟和財務會計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四 本大綱由說明、考試內容和案例分析三部分組成。說明主要介紹大綱制定依據、考試目標、考試要求和應試人員對知識點掌握程度;考試內容主要介紹應試知識點及簡要內容;案例分析以各章知識點及基本內容為依據,編寫相應案例,提出分析、判斷和解答要求及思路。五 應試人員理解和掌握本大綱內容,應當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六 本大綱介紹的內容和基本觀點,適用于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度點地區(qū)應試人員在學習中均以本大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