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嘉瑋,女,1952年10月生,廣東南海人,哲學碩士,華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教授,兼任廣東省人大常委員立法顧問,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出版《中國公司法論》、《中國實用新經濟合同》、《中國新經濟法學》、《珠江流域經濟社會發(fā)展概論》等專著和教材,并發(fā)表數十篇論文。曾獲廣東省法學會優(yōu)秀論文獎。先后主持、承擔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多個研究項目。周賢日,男,1972年9月生,廣東陸豐人,法學碩士,華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講師,清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發(fā)表《評合同法的合同效力制度》、《論法學教育的人文性和實踐性》、《創(chuàng)新憲法學教學方法》、《論村民自治與政治體制改革》等二十余篇論文。先后參與廣東省教育廳和教育工會“師德教育”項目。承擔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村民自治與行政權沖突研究”項目,參與華南師范大學“法學教育改革”項目。本書圍繞我國村民與行政權的沖突焦點,從三個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