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擠走了學者,緋聞頂替了事實,娛樂覆蓋了文化,低俗壓倒了端莊”,有受眾如此描述時下中國一些傳媒的風格。一股彌漫在新聞報道中的低俗之風,已與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不良廣告一道,被公眾列為中國傳媒界的“四大公害”,并受到各界的強烈抨擊?,F(xiàn)實引人深思:傳媒怎樣塑造自身形象?人們真情疾呼傳媒“要有一點精神”,這使人想起65年前毛澤東在《紀念白求恩》中激賞盛贊“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大凡精神,總是和“三個代表”桴鼓相應。有以個人命名的,像雷鋒精神;有以團隊命名的,像好八連精神;有以地方命名的,像延安精神;有以事件命名的,像長征精神。以上這些精神薪火相傳,歷久彌新,凝聚著強大的原動力,將“三個文明”建設推向新境界。那么,何謂傳媒精神?或者說,傳媒應該具備哪些精神?對此,本書這樣詮釋:史學家的求實精神、企業(yè)家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政治家的人文精神共同熔鑄成傳媒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