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研究的問題幾乎涵蓋了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所有重要的法律問題,對其中的許多問題都闡明了自己的觀點,反映出對這些問題的價值取向。本書既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同時部分內容也是作者博士論文的內容。湯樹梅,法學博士?,F(xiàn)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國際投資法。曾在《法學家》、《法商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學報》等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若干。主要著作有:《國際投資法的理論與實踐》(專著),《香港貨物買賣法》(合著),《新編公司法教程》(合著),《香港法律制度》(合著),《國際經濟法案例分析》(主編),《以案說法WTO篇》(主編),《國際經濟法》(副主編)等。在我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一種獨立的公司形式,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用外資的不斷擴大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而形成和完善起來的。作為一個法律擬制的“有生命力”的實體,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既涉及一些本質上的特征問題,也涉及設立過程中一系列復雜問題,同時還涉及內外部關系的調整問題,如組織機構的體系及運作方式、經營管理方面的內容等。本書作者從宏觀角度對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所涉及的上述問題的相互關系進行了探討,而且從微觀角度對其中的許多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進一步指出,理順關系、完善立法是外商投資股份公司順利設立并發(fā)揮作用的根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