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話:我對這些問題的最初思考可以追溯到1983年完成的碩士論文。在那篇論文中,我側重探討了魯迅的思想、文學與施蒂納、尼采、阿爾志跋綏夫的關系,分析他為什么在尋求變革、倡導科學、主張人道主義、支持共和革命和民族主義的同時,卻對法國大革命及其自由平等原則深表懷疑,對工業(yè)革命的后果進行嚴厲的批判,對集體性持否定態(tài)度,對國家、社會、普遍主義倫理和利他主義原則給予堅決否定,為什么這樣一位偉大的思想人物卻熱衷于尼采式的超人、拜倫式的英雄、施蒂納式的唯一者,為什么這個進化論者卻認為歷史不過是偏至或輪回的過程,為什么他的以“為人生”和“改造國民性”為宗旨的文學創(chuàng)作,卻充滿了“安特萊夫式的陰冷”和對于現實世界的決絕,為什么這位現實主義的小說家卻寫出了《野草》這樣的近于存在主義的作品?......1983年,我還太年輕,知識積累和個人經驗都不足以對這些問題作出清晰的回答,而我的周圍似乎也沒有能夠幫助我回答這些問題的人。那是一個啟蒙的時代,一個為現代化的激情所鼓蕩的時代,奮迅的這些思想是難以讓人理解的。但它們一直在困擾著我,以至在我跟隨唐弢先生攻讀博士學位的時候,我又一次回到這些問題上來。有一次,唐先生認真地問我說,你是文學系的研究生,可你的論文倒像是哲學系和歷史系的學生寫的。我這才在論文的后半部分轉向文學問題。重寫魯迅的愿望從未消失,但似乎一時還沒有可能。借著重版此書的機會,我重新通讀了全書,但卻沒有時間做更多的增訂,也不能對書中許多粗疏之處加以修改。除了個別的字句的改動之外,我刪去了原書的第四章,僅將其中一節(jié)編入第三章,因為有關文學部分的分析原先就有些不夠精練。此外,我把1996年發(fā)表于《天涯》雜志的文章《“死火”重溫》作為本書的導論,因為這篇文章簡要地概述了我對魯迅的理解,其中有些內容是這本書中沒有的。我還把發(fā)表于《文學評論》1988年第6期的文章《魯迅研究的歷史批判》作為附錄放在書后,以供讀者參考。在我寫完這本書之后,這是我僅有的兩篇談論魯迅和魯迅研究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