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道,江蘇蘇州人,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先后畢業(yè)于北京政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長期從事外國法律制度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尤長于普通法制制度研究。歷任復旦大學法律系主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主要著作有《美國憲法史稿》、《香港政治與法制》、《當代西方經濟法制制度》等。徐靜琳,上海市人,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兼任上海市法學會理事、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理事。畢業(yè)于云南大學,曾在西南政法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主修法律,長期從事高校法學教學和研究。代表性論著有《演進中的香港法》等。本書是介紹外國主要法律制度基本情況和最新動態(tài)的著作。書中簡要追述了古巴比倫、古雅典、古羅馬和教會法的基本發(fā)展脈絡,然后以具有代表性的西方主要發(fā)達國家法律制度為中心,介紹英、美、法、德、日和歐盟等各國家(或組織)法律的淵源、內容和特點等基本知識,包括歷史發(fā)展概況、憲政、民商、經濟、行政、刑事和司法制度等內容,旨在探究法律制度的發(fā)展演變規(guī)律,為我國法治建設提供借鑒。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本??茖W生學習“外國法制史”、“外國法律制度”和“比較法”等課程的教材和參考書,也可作為其他有興趣讀者的參考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