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紀事本末》一O九卷,明陳邦瞻撰。它是繼《通鑑紀事本末》以后,用紀事本末的體裁,記述宋代(公元九六○至一二七九)三百余年歷史的書。陳邦瞻,字德遠,高安(今江西高安縣)人,萬歷二十六年(公元一五九八)進士,曾任南京吏部稽勛司郎中,后官至兵部左侍郎,《明史》卷二四二有傳。在他之前,有山東臨朐人馮琦(《明史》卷二一六有傳),曾起草編寫此書;另外,南京的侍御史沈越,也用同樣的體裁編錄宋代的史事,取名《事紀》。這兩部書都未完稿。后來就由馮琦的弟子監(jiān)察御史劉曰梧、應天府丞徐申創(chuàng)議,請陳邦瞻將馮、沈二書加以增訂,合為一編,於萬歷二十二年(公元一六O四)著手編撰,大約歷一年左右的時間,全書完成。清朝編的《四庫總目提要》,說這部書“大抵本於琦者十之三,出於邦瞻者十之七”,漏略了沈越的《事紀》,是不夠確切的。關於此書的編撰情況,可以參看我們這次點校本后而所附的幾篇序跋。這部書,記述了宋代歷史的大概輪廓,和宋代社會的一些重要事件,對於我們了解那一時期的歷史,還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元朝修的《宋史》,有近五百卷之多,份量很大,而且內容蕪雜。其他幾部有關南北宋歷史的書,如王你的《東都事略》,李燾的《續(xù)資治通鑑 長編》,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擊年要錄》等,卷帙也相當大,記述的也非宋代全史。這部《宋史紀事本末》,以較少的篇幅,按歷史事件把大量的史料加以剪裁、整理和集中,確實表現(xiàn)出紀事本末體的那種前后始末,一覺了然的特色。書中涉及的問題也較為廣泛,除政治事件外,如治河、茶鹽、學術思想等都有專題敘述,還記載了金和蒙古早期的歷史情況。有關農民起義及統(tǒng)治階級議論朝政的章節(jié),還是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我們研究和了解宋代社會階級矛盾的缐索。這些,對於我們今天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去研究、分析宋代的歷史,是有所幫助的。關於《宋史紀事本末》的刻本流傳情況,據現(xiàn)在所知,大致是這樣的:此書撰成以后,即由劉曰梧、徐申校訂刊行,分二十八卷,刻於萬歷三十三年(公元一六O五)。這個本子,可以稱之為原刻本。在這以后,又由徐申動議,請陳邦瞻續(xù)編元代部分,約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寫成《元史紀事本末》初稿,並由臧懋循(字晉叔)參加訂補,分為六卷。萬歷三十五年,監(jiān)察御史黃吉士巡撫淮南,就將陳氏的宋、元二書與袁樞《通鑑紀事本末》合刻,並將《宋史紀事本末》略加合併,改為十卷,《元史紀事本末》改為四卷。另外,明朝崇禎年間,江蘇太倉人張溥,就《通鑑紀事本末》各篇寫成史論若干篇,並取陳氏二書逐目加以論正,附於各篇之后,改成以篇為卷。這樣,從明末以后,《宋史紀事本末》就有二十八卷本、十卷本、一O九卷本三種(《四庫總目提要》把二十八卷誤為二十六卷,后來有些目錄書也沿襲了這一錯誤,實際上文津閣和文溯閣本《四庫全書》與提要都作二十八卷)。清初以后,二十八卷本與十卷本傳本較稀。張溥的史論在清朝前期雖列為禁書,但頗有影響,而且一O九卷本以篇為卷,是一個重要優(yōu)點,因此流傳較廣,后來好些本子就是據一O九卷本刊刻的,如康熙十八年(公元一六七九)張聞升重刻本,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江西書局刻本,光緒十三年(公元一八八七)廣州廣雅書局重刻江西書局本,等等,大約有十余種。江西書局本係據張聞升的本子重刻,並取《續(xù)綱目》等書??边^,對原書的一些錯誤有所刊正,是一個較好的本子。我們這次整理校點,就是以江西書局本為底本,用萬歷三十三年原刻本和《宋元通鑑》(明嘉靖四十五年刊本)、《續(xù)通鑑綱目》(明成化十二年內府刊本)互校,同時參考張溥、張聞升等刻本,以及《宋史》、《金史》、《元史》、《東都事略》、《宋史全文》、《宋會要輯稿》、《續(xù)資治通鑑長編》等書。江西書局本對過去刊本的一些錯誤有所改正,但未注明依據,有時還有誤改之處,我們這次就參考有關各書,擇善而從,加以訂正。凡補正刪改的,都注明依據,寫成校記,用括號小字排在各句之后。文內圓括號()表示應刪之文,方括號[]表示應補之文。常用的書名有較長者,採用略稱,如薛應旂《宋元通鑑》稱為《薛鑑》,等。引用各書都注明卷數(shù),編年體史書年代與本書相同的,就從略,遇有不同的則仍加注明。我們還在分段的起始年代下附加干支紀年和公元,以便於閱讀。本書校點整理工作由河北師範學院(前河北北京師範學院)歷史系中國古代史組擔任。書中錯誤或不當之處,請讀者批評指出。 中華書局編輯部 一九七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