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具有應用寫作的一般特點,又有自身的特點。具體來說,公文寫作至少以下五個特點:其一,寫作的受命性。寫作活動往往受寫作者創(chuàng)作欲望的驅使而進行。當寫作者有了這種創(chuàng)作欲望之后,主動地拿起筆來,將自己對社會生活的感受、體驗和認識用一定的形式表達出來。寫作動機的萌發(fā),來自客觀世界的剌激,源于對客觀世界、社會生活的感受。公文寫作則是受命寫作,寫作者一般并沒有主動的寫作愿望,大多按照領導者的意圖,或依照決策層和全體成員的意愿,在機關單位負責人的授意下進行“遵命”寫作。其二,目的的專指性。寫作活動總有一定的目的。文學創(chuàng)作,是為了反映社會生活。作家敘事、描景、詠物、言情,是為了表達對生活的一種感受、一種體驗,對人生的一種態(tài)度、一種認識,并沒有具體、明確、直接的寫作目的。其三,讀者的確定性。任何文體都有一定的讀者對象,文學作品的讀者是不確定的,它的寫作,往往面向最廣大的民眾,沒有哪一位作家在寫作時特地劃定一個讀者范圍。其四,寫作的集體性。寫作基本上是一種個體活動。文學作品多是單獨完成的,作家們各自為戰(zhàn),用獨特的筆觸抒寫獨特的感受,形成獨特的風格,使文學作品不斷“推陳出新”,這正是文學具有永恒魅力之所在。公文寫作則是一個集體參與的過程。其五,寫作的程式化。寫作應當追求不斷創(chuàng)新。不循舊法,不隨人后,文章才不至于千部一腔,千篇一律。這樣會使寫作園地變得百花凋零、毫無生氣。文學創(chuàng)作更是強調形式上的創(chuàng)新,用最新穎的表現(xiàn)手法去反映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