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昂然,江蘇省無錫市人,研究員,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46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從事革命工作。新中國成立后,在北京市青年團工作。1950年任彭真同志辦公室秘書。1952年到政務院政法委員會研究室,從事法律工作。1954年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室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迫害。1979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法制委員會,先后任研究室主任、民法國家法室主任,法制委員會委員。1983年9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1993年起任主任。在長期從事立法工作中,參加了新憲法、全國人大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菱權賠償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制定工作。主要著作有:《社會主義法制和立法工作》、《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偉大歷史成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講話》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