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文物精粹大系》石雕卷基本上按照年代順序編排,情況不明的,列在相關朝代之后。個別石雕考慮成組石雕群的完整性,在時間順序上前后有所變動。圖錄中選錄新石器時代、漢、北朝、隋、唐、遼、金、元、明、清、民國時期的石雕精品150余件。二、選編標準以北京地區(qū)范圍內各博物館、文物管理所、文物保護單位內所藏石雕文物為主,輔有部分散存的石雕,酌收其中具有代表性及歷史、藝術價值的石雕精品。三、卷首有《北京地區(qū)石雕藝術》一文作為概述,圖版有隨文說明和附錄簡介。對于石雕文物的名稱、年代、原存地和現存地均有介紹,部分還有流傳經過和相關內容的敘述。四、有關石雕名稱,均以文物單位認定的學名為準,有些同類型石雕為區(qū)別起見,冠以地名、年代或人名、序號。五、因石雕文物多數沒有具體建造年款,在學術界對其斷代會有不同意見,本卷石雕斷代按照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專家意見確定,有明確爭議的在附錄簡介中略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