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瑞,1977至1981年就讀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1年考取人民大學博士學位,1995年獲法學博士學位?,F(xiàn)任煙臺大學校長、教授,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兼任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副會長等職。主要著作有:《民法基本知識》、《民法學概論》、《擔保法》、《民商法原理》等。房紹坤,1981年至1985年就讀于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至1987年就讀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F(xiàn)任煙臺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兼任山東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等職。主要著作有:《民事責任論》、《中國民事立法專論》等。